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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原则上不再批建无自建矿山及配套尾矿处置设施选矿项目
发布时间:2026-01-05

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
《行动计划》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等项目提出要求,具体如下:
(一)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。严格落实产业、环保、节能等政策,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。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,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,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,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。推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一体化建设,促进尾矿就近充填回填,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自建矿山、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。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。
《行动计划》同时提出对涉重金属矿山、尾矿库、堆(渣)场、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,具体如下:
(十五)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。摸清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情况。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,“一场(矿)一策”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矿山、尾矿库、堆(渣)场、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。到2030年,完成全国60%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,全面完成赤泥库、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。